2005年5月1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最高检:刑讯逼供成为监督重点
杨维汉

  据新华社 随着佘祥林“杀妻”冤案等重大案件的披露,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,在抓好对徇私枉法、刑讯逼供、暴力取证、非法动用侦查手段、违法取保候审等违法行为监督的同时,将把对刑讯逼供的监督作为今年侦查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。
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说,侦查监督部门将重点抓好几个环节的工作:一是要注意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、审查案卷材料、接受控告举报等,发现刑讯逼供违法犯罪线索,并开展必要的核查工作。二是经查证确实存在刑讯逼供的,应当向侦查机关(部门)提出纠正意见;对提出的纠正意见侦查机关拒不改正的,要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通过同级侦查机关进行督促纠正。三是对于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行为涉嫌犯罪的,应当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有关职能部门依法立案查处。四是在审查逮捕工作中,要加强对非法证据的排除,凡是刑讯逼供获得的言词证据,不能作为批准逮捕的根据。